留学生学历认证出新规:这11种情况,认证失败后不再受理!
2023年12月15日,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发布一则通知。主要内容如下:
为进一步优化认证服务,提升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的服务效能,我中心于2023年12月7日对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。
系统升级后,我中心对不在受理范围内的认证申请将出具“不予受理通知单”(详情请参考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办法》第二章第二十条)。
“不予受理通知单”不属于认证结果,无法继续补充材料或进行复核。申请人在收到“不予受理通知单”后如仍有认证需求,需重新提交认证申请。特此提醒广大申请人在正式提交认证申请前,务必认真核对申请材料清单,以免造成不便。
简单点讲就是如果学生在提交学历认证申请后收到“不予受理通知单”,则无法继续补充材料或进行复核。
2024年,在教留服新增“不予受理通知单”的规定后,留学生学历认证后收到的结果可能有3个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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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证成功,获得认证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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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证暂时失败,收到暂不受理通知,可根据要求进行二次复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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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证失败,收到不予受理通知,无法复核(今年新增)
根据官方答复,留学生收到“不予受理通知单”的情况共有11种。若发现存在以下任一情形,将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单,并详细阐述原因:
(一)申请认证中学文凭等非高等教育层次的文凭证书;
(二)申请认证参加外语培训或者攻读其他非学历教育课程所获得的毕(结)业证书;
(三)申请认证进修人员、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;
(四)申请认证国(境)外高等院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;
(五)申请认证国(境)外荣誉称号,以及无相应学习或者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证书;
(六)申请认证国(境)外各类执业资格证书;
(七)申请认证的证书不属于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款所指国(境)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其他情形;
(八)申请人未通过身份识别核验;
(九)申请人未能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;
(十)申请人无故重复提交认证申请;
(十一)其他应当不予受理的情形。
其中最容易踩雷的有2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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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能按要求提供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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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故重复提交材料
有一说一,学历认证需要的材料多且复杂,任何一种材料的缺失都会导致认证失败。不仅浪费精力,申请费360元大洋也可能会打水漂。
所以,大家在申请前务必认真核对申请材料清单,不漏交、不重复交。
另外,小编发现同学们在进行学历认证时,出现了“出入境时间不足”导致认证失败的情况。
这是因为教留服中心去年年初制定了新规,若留学生在2023年春季开学后仍采用远程方式学习,那你拿到的文凭证书,将无法被教留服中心认证!
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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